通师高专校〔2021〕202131号 关于印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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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 91

附件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确保信息化建设科学、规范、合理、有序实施,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 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信息化项目主要指学校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信息化相关支撑设施等项目,凡列入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或集成到智慧校园基础平台上运行的信息系统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信息化项目遵循“安全稳定,开放共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流程规范、责权明晰; 信息化软件系统 在建设时应充分考虑数据共享、减少信息重复收集,避免“信息孤岛”,充分考虑当前技术发展潮流,界面应简洁、易用、高效,用户体验良好。    

第四条 公共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主要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由职能部门负责,涉及多个单位共建的,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提出项目建设申请;项目建设部门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质量、投资效益和运维管理负责,在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等过程中,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第五条 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调研、需求分析、招标采购、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安全检测、初步验收、上线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运维管理等阶段。    

第六条 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经费严格遵守财务和审计相关管理要求,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 部门与职责    

第七条 信息化项目涉及信息办、建设部门、承建单位和对接单位。建设部门是指主管相应信息化项目的校内二级单位,承建单位是指通过合法采购流程确定的具体承担信息化项目实施的公司,对接单位是指信息化项目需要对接集成的所属单位。    

第八条 信息办是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经费预算申请及立项项目统筹管理;负责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各单位在建设与运维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建设和运维各阶段工作进行技术审核,协调解决建设与运维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为建设项目提供测试环境和生产环境,负责对测试环境操作进行安全审计及生产环境的运行维护;协助建设部门完成上线试运行工作;组织验收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与测评。    

第九条 建设部门是信息化项目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组,项目组组长由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组织调研并形成技术方案;牵头成立实施项目组,成员包括建设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信息办技术人员、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配合承建单位完成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及系统实施工作,负责系统测试、初步验收及上线试运行工作;监督承建单位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确认承建单位在各阶段形成的文档;负责信息系统的应用安全及数据安全,配合安全检测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工作,负责根据安全整改意见督促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条 承建单位负责建设项目需求调研、系统详细设计及实施工作;配合建设部门完成系统测试、安全整改、上线试运行及维保工作。    

第十一条 对接单位配合建设部门和承建单位完成对接集成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配合建设部门及承建单位完成系统对接测试工作及系统对接部分的故障处理。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进度,每年编制年度预算前,建设部门要依据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填写《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向信息办报送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及可行性论证报告。 信息办协助完善建设方案,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学校网络 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根据建设部门的项目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结合学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审核决定是否将其纳入年度校园信息化建设计划。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编制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并下达至信息办。建设部门已经落实经费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原有渠道安排实施完成。  

第四章 项目调研    

第十三条 项目调研。项目建设工作组根据建设目标,通过厂家交流、技术研讨、专家咨询等开展广泛调研,建设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人员配合项目调研。    

第十四条 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工作组根据调研情况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包括技术方案、产品选型、对比分析、招标采购建议书等部分,单个产品超过5万,需要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建设工作组对建设方案进行确认并由组长签字。    

第五章 需求分析    

第十五条 需求调研。需求调研一般在建设合同签订后进行。承建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内容制定需求调研计划,经实施项目组确认后开展调研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信息办负责协调对接单位相关人员配合。    

第十六条 需求分析说明书编制。承建单位在需求调研结束后进行需求分析并向实施项目组提交需求分析说明书。需求说明书一般应包括:需求总体描述、业务需求、系统接口、对接需求及系统管理需求等部分。实施项目组对需求分析说明书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    

第六章 招标采购    

第十七条 符合学校招标规定要求的信息化项目一律由学校招标,未纳入招标范围的信息化项目由信息办、建设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等组成工作小组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工作组成员经招标工作组同意可到场回答评标专家提出的技术问题,或在评标开始时对招标项目作技术汇报。    

第七章 系统设计    

第十九条 系统设计说明书编制。承建单位根据通过审核的需求分析说明书进行系统设计,提交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一般包括系统架构、数据结构、功能模块、集成接口等内容。实施项目组对系统设计说明书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数据交换与共享方案编制。面向师生服务的信息系统,对于学校公共数据库已有数据,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通过统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从学校公共数据库获得,不得直接通过系统采集;信息系统所产生的基础数据也应通过统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推送至学校公共数据库。承建单位应遵循学校数据标准及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规定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方案设计。实施项目组对数据交换与共享方案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系统对接与集成方案编制。面向师生服务的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认证集成,与信息门户进行数据集成、信息集成和单点登录集成;有移动应用需求的还应遵循移动版信息门户的相关规范建设本业务相关的移动应用页面;信息系统所涉及面向师生服务的业务流程须将该流程集成到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承建单位在系统设计时应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每个对接系统编制对接与集成方案,实施项目组会同对接单位对方案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    

第八章 系统实施    

第二十二条 实施计划。承建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合理的实施计划,实施项目组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 实施组织。承建单位根据经审核通过的系统设计说明书及系统对接与集成方案,按照实施计划规定的进度实施。实施项目组按照实施计划中的时间节点要求,对承建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协调对接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对接集成。    

第二十四条 实施规范。承建单位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国家、行业及学校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系统实施规范并严格遵守。    

第二十五条 需求变更。系统实施过程中,建设部门和承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提出需求变更,变更内容经实施项目组讨论确定后拟定需求变更说明书,承建单位根据该说明书修订相关设计说明书、系统对接集成方案及实施计划,修订后的内容由实施项目组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效。    

第二十六条 延期处理。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未能按实施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的,承建单位必须向建设部门提交项目延期说明书,由项目组审核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延期,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九章 系统测试    

第二十七条 测试文档。实施完毕需进行测试的信息化项目,由承建单位提交测试文档,至少应包括功能测试用例、测试报告、安装部署文档及系统安装文件。实施项目组对测试文档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系统测试。    

第二十八条 测试环境。测试环境应与生产环境保持一致,信息办指定专人负责测试环境的管理与维护,对测试环境的所有操作进行安全审计。    

第二十九条 测试数据。建设部门负责为承建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数据格式一致的测试数据;信息系统使用学校基础数据的,由信息办提供测试数据。    

第三十条 测试步骤。承建单位根据部署文档部署测试环境;建设部门依据需求、设计文档、采购时的技术参数要求并结合功能测试用例等完成系统功能测试并形成功能测试报告;建设部门在承建单位的配合下完成性能测试并形成性能测试报告;建设部门在对接单位的配合下完成对系统对接测试并形成对接测试报告。    

第三十一条 测试整改。对于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承建单位应积极进行整改,直至测试通过。    

第十章 安全检测    

第三十二条 技术检测。系统测试完毕后,建设部门向信息办提交安全检测申请,信息办依照项目立项时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及相关规定进行技术检测。    

第三十三条 检测整改。信息办根据技术检测结果出具安全检测报告及整改意见,承建单位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由建设部门向信息办提交复检申请,直至安全检测通过为止。    

第十一章 项目验收    

第三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硬件项目正常使用一个月后、软件项目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五条 初步验收。信息系统具备合同及需求说明中的所有功能且通过安全检测并由承建单位对建设部门系统维护人员完成系统维护培训后,方可进行初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工作组、实施项目组、技术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初步验收小组对信息系统进行初步验收。    

第三十六条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信息办会同验收专家组、招标采购部门、建设部门等组成验收小组,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部门介绍需求论证、立项审批、试运行情况等;招标采购介绍项目招标、建设过程;项目承建单位介绍实施情况;验收小组查看验收文档,就建设、使用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相关单位解答;现场检查设备(系统)运行使用情况;各部门就建设项目发表意见;如验收不能通过,应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验收通过,起草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章 上线试运行    

第三十七条 上线试运行申请。建设部门向信息办提交上线试运行申请及初步验收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线试运行。    

第三十八条 生产环境。建设部门可向信息办申请学校信息化基础平台资源用于信息系统的运行,建设部门自行提供生产环境的,须严格按照项目论证时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要求进行配置,并对信息系统安全负完全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运行文档。承建单位必须提交系统安装部署说明、系统维护手册、系统使用手册、系统测试报告及安全检测报告等文档及系统最终版本的安装文件。    

第四十条 权限配置。建设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各类用户账号管理及权限配置,上线试运行前,所有测试账号及承建单位使用的账号由建设部门删除或收回。    

第四十一条 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且情况良好的,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方可上线正式运行。    

第十三章 运行维护    

第四十二条 工作原则。各单位维护与管理应定岗、定人、定责,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三条 工作内容。生产环境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文件系统及网络等配置、管理与维护。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用户、权限、数据及内容等配置、管理与维护。    

第四十四条 系统更新。上线试运行或正式运行后的系统更新按照目的分为修复性更新和功能性更新,修复性更新的主要目的是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进行修复、提升稳定性和提高性能,功能性更新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对原有功能进行增加或更改。对系统进行修复性更新时,由建设部门和承建单位在测试环境完成更新测试;对系统进行功能性更新时,应先进行需求变更,经信息办审核后由承建单位进行更新开发,再由建设部门和承建单位在测试环境完成更新测试。    

第四十五条 系统更新安全检测与部署。信息办对更新后的系统进行安全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更新。    

第四十六条 数据备份。使用学校信息化基础平台作为生产环境的信息系统由信息办负责进行数据备份,备份范围包括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数据及文件服务器数据;由建设部门提供生产环境的信息系统,所有数据备份由建设部门负责。    

第四十七条 故障处理。信息办制定学校信息化基础平台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建设部门根据业务要求制定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各方按照“分级负责、协同处理、快速反应、有力保障”的原则进行故障处理。发现故障或收到故障通报后,受理单位应首先对故障类型及原因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各方对自己所负责维护的部分进行认真排查并及时沟通、协同处理;故障修复后,应形成故障分析及处理日志。    

第十四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安全检测。建设部门应指派专人对上线运行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信息办定期对上线运行的系统进行技术检测。    

第四十九条 安全事件整改与事件处理。信息办会同建设部门及承建单位依照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对发现的安全事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五十条 安全等级保护。系统上线运行3个月内,由信息办组织完成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备案工作。    

第十五章 监督评价与责任追究    

第五十一条 监督评价。信息办负责对学校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维和服务进行监督,定期组织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各单位后续信息化建设经费审批的主要依据。    

第五十二条 责任追究。因违反本办法之规定造成无法通过验收或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 信息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化项目申报表  

2.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  

3. 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流程图  

附件1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化项目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硬件  □软件  □工程  □服务(可多选)    

项目建设部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信箱    

   

项目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信箱    

   

项目总预算(万元)    

   

学校信息化经费拟申请额度    

   

其他配套资金来源及额度    

   

项目拟实    

施周期    

    月至             

二、项目简介

   

   

   

   

   

   

   

三、建设的必要性阐述    

(满足项目建设部门的哪些业务需要,建设目标、绩效等)  

   

四、资源规划    

1. 所需基础设施资源 A:已有;B:申请学校信息化基础平台提供;C:采购)    

名称    

数量    

来源    

指标    

服务器    

   

   

CPU: 主频个数核数    

内存:GB    

存储    

   

   

应用数据:GB数据库数据:GB    

操作系统    

   

   

名称:版本:    

数据库系统    

   

   

名称:版本:    

2. 系统拟申请使用学校基础数据或其他信息系统的数据    

□人事 □学工 □教务 □科研 □设备 □财务 □其他信息系统:    

3. 共享信息资源目录(可添加行)    

共享数据字段    

字段内容描述    

共享方式(数据库、接口等)    

   

   

   

   

   

   

   

   

   

   

   

   

   

   

   

   

   

   

   

   

   

   

   

   

   

   

   

   

   

   

           

   

五、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信息办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七、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附件2

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承建单位:                (盖章)  

   

验收日期:                      

 

说  明

  1. 项目的竣工验收由信息办负责组织,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专家,审查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审核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2. 项目验收申请表是为检查项目是否按原审批通过的项目方案实施,是否达到原设定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主要含项目整体完成情况介绍及按合同执行明细情况,信息化系统开发第五项必填。
  3. 项目承建单位应先将项目验收报告及附表的支撑材料电子文档发送给信息办,经信息办预审通过之后再加盖单位公章。信息办按程序组织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硬件  □软件  □工程  □服务(可多选)

项目建设部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信箱

 

项目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信箱

 

项目承建单位

 

项目经理

姓名

 

Email信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二、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三、项目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系统)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四、项目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2.建设进度

时间

项目建设内容

 

 

 

 

 

 

 

 

 

 


3.技术指标

序号

合同规定技术指标/工程任务及施工要求

验收实测技术指标/工程任务及施工质量(可以附关键指标的数据图表)

 

 

 

 

 

 

 

 

 

 

 

 

 

 

 

 

 

 

 

 

 

 

 

 

 

 

 

 

 

 


五、信息系统情况(仅信息系统开发项目需要填写此项)

信息系统业务描述

 

信息系统域名

http://

何时投入运行使用

年     月     日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联系人

 

电 话

 

系统开发维护承建单位

 

免费维保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系统服务对象

□学生         □教师       □行政人员

系统网络平台

□业务专网     □校园网     □互联网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定级时间

 

是否互联网站备案

□是       □否     附件名称:

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是       □否     附件名称:

系统集成情况

□统一身份认证 □信息门户

  □人事 □学工 □教务 □研究生

□科研 □设备 □财务

□其他信息系统:

信息资源共享情况

 

 

备注

 

 

 

六、项目建设部门意见

 

本项目按照审批通过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自     年    月   日起,系统正常运转,验收资料准备齐全,按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信息化项目终验。

本部门将在项目运行管理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做好项目档案建设工作。

 

 

项目建设部门:(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参与各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项目参与各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七、验收专家名单及签名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签名

 

 

 

 

 

 

 

 

 

 

 

 

 

 

 

 

 

 

 

 

八 、验收小组意见

 

九、审批单位意见

 

 

信息办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收附表材料清单:

一、项目立项材料(项目申报表、立项通知书、专家论证意见、设备采购申请表)

二、项目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复印件)

三、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要求签字盖章)

四、承建公司提供的验收文档

(一)货物类项目

  1.  设备到货清单(需用户方签字认可)、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  设备配置文档、设备的口令等
  3.  测试报告(含公司自测、用户与公司联测,需双方相关人员签字)
  4.  技术文档、白皮书、培训文档(需用户方签字认可)
  5. 用户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二)工程类项目

  1. 工程概况
  2. 系统设计方案(系统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图、系统的选型,施工的组织设计包括计划安排,人员职责分工;工程的进度安排)
  3. 材料报验、产品合格证明
  4. 施工图、施工文档、变更资料、施工方自测报告
  5. 施工方质量自评报告
  6. 工程竣工报告、第三方检测资料、工程决算报告及材料清单
  7. 竣工图纸,系统拓扑图、平面布置图

(三)信息系统类项目

  1. 需求分析(项目概述、软件的预期使用者、软件开发的约束条件及开发期限等)
  2. 开发/实施进度表
  3. 详细设计说明书
  4. 需求说明书及需求变更说明书(项目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需求方与开发方签字确认)
  5. 信息资源共享目录
  6. 接口规格说明书(接口名、调用方式、接口输入/输出参数以及各参数的数据类型)
  7. 系统测试报告(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用例,测试结果分析,bug修改意见),相关人员签字
  8. 系统试运行测试报告(代码漏洞扫描、压力测试),相关人员签字
  9. 培训文档(需用户方签字认可)
  10. 管理员手册(详细系统配置文档和系统维护文档)、用户手册、用户操作手册
  11. 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应急方案
  12. 初验用户使用报告或使用单位意见报告(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13. 项目开发/实施总结报告

附件3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流程图